网络直播新政首日 实名认证还有点 “水”,智库法律专家郑涛观点!
12月1日,由国家网信办发布的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开始实施。《规定》约束了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(直播平台)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(主播)以及受众三方,要求直播平台和主播在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,须取得相关资质。此外,平台还应对用户进行实名认证。
但在这一《规定》实施首日, 记者在7家直播平台测试用户注册时发现,有平台任意取一个网名、设置密码,就能成功注册。而在其中3家直播平台,用户在没有实名认证的情况下便可发布直播视频。
为规范直播内容,一部被认为“最严直播法”的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出台,明确禁止传播扰乱社会秩序、传播淫秽色情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内容。
《规定》确保网络直播实名制,明确要求普通用户须以自己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,认证真实身份信息。《规定》还要求,网络主播则应按照身份证件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方式认证。直播平台应对直播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,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,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。
在11月30日,直播实名制实施之前,记者看到,已经有几家直播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提醒,只有通过实名认证的用户才能开播。
12月1日,也就是《规定》实施第一天,记者在7家直播平台尝试注册。一直播平台任意取一个网名、设置密码,就能成功注册,若进一步要想参与弹幕、直播,则要绑定手机号。两家直播平台凭微信和QQ、微博等账号授权,便可注册。三家直播平台注册需用手机号,登录可用微信和QQ、微博等账号授权。一家直播平台在注册时不仅需要填写手机号,还需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。不过,即使是杜撰的身份证号,也能成功注册。
在记者亲测的7家直播平台上,3家平台在实名认证未提交审核的情况下,依然可以发直播;其余4家则需要提供手机号或者身份证等信息实名认证。
四川智库法律专家郑涛观点:直播注意隐私权
今年被称为“中国网络直播元年”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8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,截止今年6月,各类直播软件共有200余款,直播用户达到3.25亿,占到网民的45.8%。就在各类直播爆发的同时,各种问题,甚至可以冠之为“乱象”的状况也随之而来。
对此,四川智库法律专家郑涛认为,当下很多的内容通过大众传播明显不合适,比如直播脱丝袜之类的大尺度的行为,这有碍大众伦理道德的。至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色情视频,作为直播者可能被处以治安处罚,情节严重的,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,情节特别严重的,最高或可被判无期。同时,针对日益普遍的直播含有他人隐私的直播,比如直播遗体火化,没有经过他人允许,直播内容可能含有他人不愿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,此时直播者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被追究侵权责任。
本文来源:华西都市报2016 年12月2日读四川05版